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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制度

读者服务中心一部、二部(服务台)为读者办理一般书刊借还及阅览手续,读者也可利用自助借还设备自行办理部分图书的借还;特色资源与服务中心为读者办理特藏资源阅览手续。

请读者在借阅文献前仔细检查文献是否完好无损,如有污损、缺页等情况,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。

一、 借还书

1. 学院路校区。书刊状态为 “可借”的图书均可外借;三层中文图书第一借阅区、四层中文图书第二借阅区及外文图书借阅区图书可自助借还,自助借还不成功的图书,读者可到服务台交由馆员处理;地下一层政治法律书库、中文书库、外文书库图书以及科研楼备用书库图书仅限服务台办理借还手续,读者须提前在图书馆OPAC进行委托借书操作,馆员取书后读者到馆借阅;

2. 昌平校区。法渊阁、文渊阁书刊状态为 “可借”的图书均可外借,读者可自助借还,自助借还不成功的图书,读者可到服务台交由馆员处理。文渊阁图书读者须提前在图书馆OPAC进行委托借书操作,馆员取书后读者到馆借阅;

3. 读者所借各类文献请在到期日前归还,所有图书均可异地还书;

4. 读者应在寒、暑假假期内归还的图书,可在开学后2周内还清;如所借图书到期日为周六、日,则借期自动顺延至周一;

5. 读者到外地出差、实习,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,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;

6. 逾期不归还图书者,按违章处理办法处理;

7. 读者未办理借阅手续,请勿将书携出馆外,如经发现,图书馆将视情况停止其借阅权1个月至1个学期,并通报其所在单位。

二、 阅览

1. 学院路校区。期刊、学位论文及书刊状态为“非可借”的图书均不提供外借服务,仅供读者馆内阅览。其中三—六层精品书展示区、科研楼合订期刊库的资料,读者须至服务台登记,馆员将书刊资料取出后在馆内阅览;学院路特藏书库、民国报刊库、学位论文库、一层精品书展示区的书刊资料,读者须至图书馆特色资源与服务中心登记,馆员将资料取出后后在中心室内阅览;

2. 昌平校区。期刊、学位论文及书刊状态为“非可借”的图书均不提供外借服务,仅供读者馆内阅览。其中法渊阁港台书、期刊、学位论文,中欧法学院外文图书,以及贴有“不外借”标签的其他书刊读者可在馆内阅览,法大文库书刊资料在文库室内阅览;

3. 所有可阅览不外借书刊资料须当日归还。

三、 续借

读者所借图书在无人预约且账户正常的情况下可续借多次,每次可续借20天,总借期不超过110天。读者可在图书每个借期到期的前7日内办理续借,如有其他读者预约已借图书,则此书需到期归还,不可续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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